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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非钻进作业情况下,钻机运行规定:
1、非钻进作业的钻进运行包括装卸钻具、装卸钻杆、迁移工作点、收臂放塔、检修调试机器等。
2、所有非钻进作业的钻机运行必须在有人统一指挥的前提下进行。没有指挥人,禁止任何运行。
3、指挥者必须使用规范的指挥手势,瞻前顾后、谨慎引导钻机运行。
4、非钻进作业钻机尽可能在低转速(发动机)下运行。严禁在非钻进时加大油门,严禁在驾驶室内享受空调。
5、装卸钻杆、组装桅杆要求在白天或照明条件相当好的夜间完成。
对工作点地理、气候条件的要求:
(1)场地必须平整、坚实、以设备上的酒精水平仪和经验验勘定为准。
(2)如场内有成孔、盲桩或地质松软带必须设置安全标志。
(3)钻机不得靠近高压输电线路作业,如限于现场条件,必须在线路旁作业时,应采取保护措施并保持安全距离:正常高压电线应保持3m以上的距离。桅杆离开电压为50000V的高压线的距离不得少于5m。当电压超过50000V时电压每超过1000V,距离应增加1.5米。
(4)在任何运转过程中,应确保桅杆的两侧倾斜不超过其设计极限,也即倾斜极限批示灯亮时,应立即采取调整措施。
(5)在雨季作业,工作现场必须有排水措施。
(6)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雷雨天气时,应放倒桅杆、关闭电源、停止任何作业。
(7)在风沙天气不宜做任何拆卸换件、开盖加换油等维护保养工作,如情况特殊,需在增加可靠的防风沙措施方可进行。
(8)夜间作业或遇浓雾、风沙弥漫天气时,应增加照明,谨慎操作。
(9)工程完工后,必须对钻机进行清洗,尤其注意清洗钻杆内部的沉渣。